縉云縣新型城鎮化項目(一期)—鄰里中心及婺劇廣場改造工程招標公告變更公告
縉云縣新型城鎮化項目(一期)—鄰里中心及婺劇廣場改造工程變更公告
各潛在投標人:
一、招標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第8條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費、規費和稅金,投標人應按下列給定的費率或區間計取,計算基數按浙江省建設工程計價規則(2018版)規定,現修改為以下內容:
名稱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費 | 規費 | 增值稅(銷項稅額) |
建筑裝飾工程 | 8.21~10.03% | 25.78% | 9% |
安裝工程 | 6.13~7.49% | 30.63% | 9% |
園林綠化工程 | 5.51~6.73% | 30.97% | 9% |
市政工程 | 7.56~9.23% | 18.75% | 9% |
泛光照明 | 6.13~7.49% | 30.63% | 9% |
給水工程 | 7.56~9.23% | 18.75% | 9% |
排水工程 | 7.56~9.23% | 18.75% | 9% |
智能化工程 | 6.13~7.49% | 30.63% | 9% |
二、招標文件第二章3.2.4現修改為:*******.00元,其中暫列金額(含稅金)合計****.00元,暫定綜合單價(含稅金)合計58 ****** 00元;暫列金額(含稅金)、暫定綜合單價(含稅金)計入總價但不下浮。
三、商務標評審評審內容金額修改。
四、投標人****-**-**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參與投標資質的“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證明”打印頁變更為投標人****-**-**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參與投標資質的“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證明”打印頁。
五、投標截止時間更改為****-**-**日9 :***。
六、定標時間更改為2025年8 月12日10 :***。
七、招標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為準。
八、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招標文件與本變更文件內容不一致之處,以本補充文件為準。
招標人:*********限公司
招標人:***
招標代理機構:*********限公司
2025年 7月 18日
附件下載:變更公告.pdf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2025-07-18 當前正在查看
變更答疑 縉云縣新型城鎮化項目(一期)—鄰里中心及婺劇廣場改造工程招標公告變更公告
2025-07-04
2025-07-04
招標公告 縉云縣新型城鎮化項目(一期)—鄰里中心及婺劇廣場改造工程招標公告[A3311011160017105001001]
2025-06-20
2025-06-19
2025-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