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25年度交通運輸普法宣傳項目購買服務公開比選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進一步加強普法、執法宣傳引導,樹立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良好形象,促進交通運輸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我單位近期擬通過公開比選進行“2025年度交通運輸普法宣傳項目”采購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一)項目名稱:***度交通運輸普法宣傳
(二)采購預算:***。
(三)服務期限:***
(四)采購需求:***法、執法宣傳工作,加大宣傳力度、豐富宣傳形式、提升宣傳成效,樹立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良好形象,具體內容包括:***,圍繞普法、執法重點工作開展專題宣傳(不少于2次,主流報紙1/2版刊登宣傳,新媒體同時刊發)、視頻宣傳(不少于5次,新媒體同時刊發)、動態宣傳(不少于15次,每次500-800字,主流報紙刊登宣傳,新媒體同時刊發);配合做好新聞輿情的處置應對工作。
二、資格要求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和《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02號)第六、七條規定。
(二)具有新聞媒體資格,證件齊全,有傳播力強、覆蓋面廣、咨詢采集手段全、傳播形態多樣化的全媒體信息采編發平臺,面向國內公開發行。
(三)具有優秀的記者團隊,針對昆明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所涉及的宣傳工作,指派具有豐富經驗的媒體工作人員負責日常宣傳事宜。
(四)具有處理突發新聞事件的經驗,發生負面事件時,能夠積極利用主流媒體工作的優勢,及時還原事實真相,引導正面回應。
(五)在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行人、稅收違法***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以采購人查詢結果為準),申請人提供承諾函。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七)不接受聯合體參與本項目比選。
三、服務單位確定原則
昆明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將對符合上述資格條件、且質量和服務都滿足要求的申請人所提供的申請材料進行綜合評分,以綜合評分高者為中選人。
若最高評分出現兩家或以上申請人的得分相等,則比選報價低者中選,若比選報價仍相同,則采取現場抽簽的方式確定最終中選人。
四、采購廢除條款
(一)對本采購公告實質響應的申請人或符合專業條件的申請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三)因重大變故,采購項目被取消的。
五、報名材料提交
有意參與者,請于****-**-**日至****-**-**日(工作日每日的9:***:***,14:***:***),攜帶加蓋申請人公章的報名表、營業執照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原件(法人代表無需委托書)及比選申請材料(比選材料要求詳見附件、外包裝須附聯系方式),并攜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到昆明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報名參與,逾期不再受理。
六、比選會議時間及地點
具體比選時間及地點另行電話通知。
七、聯系方式及地址
(一)聯系人及電話:***-****。
(二)地址:***(昆明市西山區滇池路陽光中路6號)。
八、其他事宜
本次采購公告在昆明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的主管單位——昆明市交通運輸局官網發布。我單位對其他網站或媒體轉載的公告及公告內容不承擔任何責任。
昆明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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